关于保险官司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通常而言,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裁决:即由败诉方承担该项诉讼费用,但若胜诉方出于自愿,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则另当别论;此外,若诉讼结果为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之情形,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发展状况和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划分,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原告撤诉或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等非书面形式终结争议解决程序之事例。在此类情况下,诉讼费用的分配与承担往往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则和原则。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