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财产保险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依现行法律规定,非人寿保险的保险争议的提起诉讼期限通常设定为两年以内;
然而,人寿保险的争议诉讼期限则为五年,并且都是从被保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