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保险公司拒不履行理赔义务之情况,被保险人有权利依法向公正权威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该仲裁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严谨细致地对照保险合同条款逐条斟酌,作出明智公正的判定与裁决,以此最终确认是否有明确的赔款责任及其具体的赔偿数额标准。在申请仲裁时,被保险人需充分收集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及详细阐述理由,以有力证明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款责任。倘若仲裁机构经审慎评估后认定保险公司确有赔款责任,便会依法对赔偿金额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定。总而言之,当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之时,被保险人可通过申请仲裁这一途径,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理赔决定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仲裁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