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案件中,投保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合理的理赔。所谓交通事故理赔,即是指在意外事故爆发之后,保险企业依据保障条款为其客户提供经济补偿的行为。作为被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有权向所选择的保险企业申索损失款额;倘若保险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或责任比例对实际损害进行赔偿,那么被保险人便有资格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要求保险企业承担起应有的付款责任。
《保险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收到保险金请求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保险人不予承保、不予给付保险金或者拒绝保险金请求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