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因临时停车而遭受撞击,且该停车行为未对道路上其他车辆的行驶造成任何阻碍或干扰,则停车人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责任均应由肇事方承担。然而,若停车行为对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产生了负面影响,例如违法停车或占据紧急车道等,那么停车人通常需承担次要责任,并在其所投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当汽车因临时停车而遭受撞击时,这通常被视为双方事故,应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电话进行报案。待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书。若交警判定对方为全责方,只需全责方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即可,无责方则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在此种情况下,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应对无责方的财产损失进行合理赔偿。然而,请注意,即使车主已购买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保险公司也并非会全额赔偿。若车主在本次事故中并无过错,且能够找到机动车肇事者,则由保险公司与机动车肇事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车辆因临时停车而遭受撞击的赔偿事宜,主要包括协商赔偿及诉讼赔偿两种方式。具体而言,赔偿金额取决于交警部门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如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导致,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