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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无购房资格退定金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无购房资格退定金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2024-07-31 20:38:04 已帮助27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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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无购房资格退定金流程是怎样的
1.若存在没有购房资格而缴纳定金之情况,通常是可以退回的。
2.若在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因政府出台新的限购政策导致买方原本具备的购房资格被取消的,那么买方将不必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违约责任,因此应当退还定金。
3.如果政府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推出限购新政,这种情况下,买方应当为其未能充分评估市场风险和政策影响负责,定金在此种情况下则可以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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