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各品牌的电梯均会获得专门从事电梯维修服务的机构进行维护和保养,而相较之下,负责管理该住房区域的物业单位也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规定,即必须及时通知相关的维修部门对出现故障或损坏的电梯进行修复。若物业公司未能在合理期限内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从而给广大业主带来了诸多不便,那么业主们便可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或者是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提出投诉。为了促使物业公司尽快采取行动,业主们可以派出更多的代表前往物业办公室施压并敦促其尽快解决问题。倘若物业公司仍然无动于衷,业主们则有权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