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相关要求,当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且雇主未予经济补偿时,以下列举几种有效的维权途径:
首先,劳动者可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劳动行政机关将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其次,若劳动行政机关未能妥善处理该事项,劳动者有权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若争议焦点在于工伤赔偿事宜,劳动者亦可寻求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帮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纷争。如对仲裁裁决结果仍存异议,则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有程序应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另一种可行的方法是,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者,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