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并未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过程中所采用的按手印手指作出具体的明文规定。
然而,根据常规实践,绝大部分人会选择使用右手的大拇指以及食指来进行按压操作。
1、对于印泥或印油的选择,必须慎重对待。为了避免指纹印迹出现模糊不清的现象,建议选用专门用于按手印的印泥或印油,并且要确保其质量优良,不会在手指上积聚过多,影响指纹的清晰度。
此外,无论是红色、蓝色还是黑色的印泥或印油,都可以被接受。
2、在进行指纹按压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右手食指、拇指、中指的顺序依次进行。若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导致右手无法正常完成指纹按压工作,则可以考虑使用左手的食指、拇指、中指进行替代。在此种情况下,务必在指纹按压过程中加以注明,以便后续查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