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中间人在相关事宜中发生隐瞒事实、进行虚假信息置留等不诚实行为或欺诈行为,那么,我们作为承租方便有权向其施加合理的法律压力,要求他们作为违法方应尽到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如果房东对相关事项毫不知情,那么他/她就没有权利擅自将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转租。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所谓的“房屋转租”,实际上就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将其所租赁的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次出租出去的行为,这其中也包括了以联营、承包经营以及合作经营等名义,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且从中获取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行为,这些都属于典型的房屋转租现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