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房屋面积产生3%以内的细微偏差,则双方依据所签署之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对该款项予以相应的调整,并依照已签署之合约条款予以审慎而妥善的处理。如果存在任何尚未明确之处,我们将遵循如下诸项法律原则及法规实施相关操作:首先,当房屋建筑面积的差额比例绝对值在3%以内时,我方将以实际购买金额为准支付有关款项。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