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轻微伤害第二级别伤害的赔偿方面,其具体标准如下所述: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应当等于诊疗费用、医药费用、住院费用以及其他医用费用之和;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赔偿金额应按照元每一天乘以住院的天数进行计算;
3.误工费用的赔偿金额应以受害者固定收入为基准(每日/每月/每年),再乘以误工时间得出;
4.营养费用的赔偿金额则需要依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并参考医疗机构的专业建议来综合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