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是否能获得缓刑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受惩戒者不会借此机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以及确保其接受传唤时能够随时听命。而缓刑则属于刑事制裁的一种执行方式,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宣告缓刑必须满足诸多特定条件,其中包括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备真诚悔过之表现、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对于其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因此,能否获得缓刑的判决,需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及犯罪人员的个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其中涉及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员的悔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犯罪人员符合缓刑的各项条件,即便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亦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能够获得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