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开设赌场罪行相关的案件,其是可以通过分阶段审讯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针对一桩刑事案件展开审理时,可以按照案件流程的阶段性特征划分为若干个独立分组,每一环节均可分别开展法庭审讯工作。倘若某个案件牵涉到多位被告或多项罪名,法院可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决策,考虑是否将该案进行分散式的审理。在处理开设赌场罪行相关的事件时,假如涉及到了多位被告或多项罪名,那么法院有权决定把这个案件拆分成多个审判阶段,逐次针对每一位被告或每项罪名展开法庭审讯工作。这种做法能够使得审判过程更加有序且高效,确保任何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审查以及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鉴于此,基于现有法律体系的要求,开设赌场罪行相关的案件的确拥有进行分散式开庭审理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