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签署“借名购房”的协议,确认双方的意向均为真实且自愿的,并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这样的“借名购房”协议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根据现行法规定,一旦这种协议正式确立,就会从签订的那刻起开始生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实际出资人和产权登记人之间存在着差异,所以实际上,此份协议只赋予了实际出资人对该房产的债权权益,而并非完整的物权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