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摩托车时遭到交警拦截并选择逃跑,但并未引发任何交通事故,那么将不被视为逃逸行为。
然而,交通肇事逃逸则是特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时刻,擅自逃离事故现场,导致原本由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责任变得无法清晰界定。此类行为通常以逃避或推卸应负责任为最终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