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寻衅滋事罪中,关于对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
赔偿的部分,均将由相关的
违法行为人负责承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费用:
医疗费用、
误工收入损失费、护理照料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住宿安排的费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若因该
犯罪行为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除上述已提及的赔偿项目外,还需额外支付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及为维持康复所需的后续治疗费用。而对于造成受害者死亡的情况,则应赔偿
丧葬费用、
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者
家属在处理丧葬事宜过程中所产生的
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在此基础上,受害者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行为人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