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依据工伤等级为10级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具体赔偿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是医疗费用,将按照实际产生的金额进行报销支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康复锻炼期间以及工伤再次发作期间所需的所有医疗支出费用;
其次是伙食补贴及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也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偿支付;第三项则涉及到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问题,即在此期间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与原有的保持一致;
最后,对于十级伤残的情况,将一次性发放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