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诉讼有效期为宝贵的三年。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患者或其亲属,都必须在意识到或理应意识到其合法的健康权益遭受损害的那一刻起的三年内,及时地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相关的权益将无法再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但如果遇到特别紧急的情况,经由申诉申请亦可适当予以延期,但是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之期。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维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时效为整整三年。
当然,针对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情况,需遵照相应法规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