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的亲友或相关人士遭遇到警察带走且无法找到其行踪,请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应对:
首先,立即尝试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以核实真正执行此次行动的人员身份以及相关情况;
其次,向负责管辖该区域的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者被拘留的原因究竟属于刑事拘留抑或是治安拘留等具体状况。
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会在采取拘留措施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通知拘留当事人家属该事件情况;
再次,若经核实确定为刑事拘留,则可考虑委托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团队参与到案件中来提供法律援助;
最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适当手段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