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驾驶员因不当行为致人伤亡并承担全部责任时,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形下,交强险所设定的死亡伤残赔偿额度在被保险人需承担相应责任的前提下,最高可达18万元人民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