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抢劫而导致他人生命陨落的严重犯罪行径,法律判定其为抢劫罪中的重罪,施以严厉惩治,具体量刑标准为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同时还需向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或者没收罪犯本人的全部财产。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凶手的杀人行为并非发生在实施抢劫的环节之中,或者虽然和抢劫有着某种关联性,但并非出于实现抢劫这一主要目的之必要手段,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被认定为两个独立的罪名——抢劫罪以及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