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嫖娼行为,若情节较为轻微的话,通常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犯罪者在交易过程中,已经明确双方的价格或支付了相关物资,但并未真正触及到性关系;另一种是犯罪者初犯嫖娼罪行,认错诚恳,表达出悔过之意并且具有某些特殊的原由等等。
然而,要是嫖娼的情节相对较轻,将会面临五天以下的拘留期,或者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