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活动并非是繁琐复杂的过程,仅仅因为许多人对于司法诉讼程序确实存在着相对程度上的疏漏和认知不足罢了。
尤其在此要着重强调的是,涉及到劳动关系类别的争议案件属于强制仲裁前置环节,在实践操作中,
首先必须主动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劳动仲裁。
不能够未经仲裁直接转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项法律明确规定的重要程序步骤。
而当当事人对于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持有异议时,此时方可向上一级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但有一种特殊情况需予以排除,即仲裁委员会已经决定不予受理或者接受并审理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决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