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决定实行降薪措施,那么这一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范畴。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合法授权,私自施行降薪政策,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平等、自愿且充分地商议之后,有权对既定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调整或变动。
为了确保该项变更的有效性,并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需采用书面形式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予以签署确认。
在此基础上,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保留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