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的明确要求,在接到相关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对重伤或严
重伤害等级的鉴定工作;若遇有特殊情况,则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
工伤险作为一项具有
法律强制力和责任感高度责任心的全国性社会安全保障制度,以雇主缴纳参保费用为主导环节,而并非依靠员工个人
出资。
对于未能按规定参加工伤险的用人单位,其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其相关补偿安置事项均应由该雇主负责承担并解决。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
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
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认为是
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