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索赔事宜,建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以求得妥善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请求对方给予相应赔偿。
需提醒您的是,如果电网公司能够提供充分有力地证据,证实用户家庭电气设备的损毁并非由于电网原因、第三方责任、消费者本人的过错,亦或是因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所导致,且相关证据已经获得县级及以上电力管理部门的权威认定与确认,那么电业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将无需履行其赔偿义务。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
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第六条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