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春节乃我国法律所强制规定的法定假日,且为期整整七日均是有薪休假的正常待遇。
因此,任何企业或机构都必须严格依照此项规定,为旗下员工妥善合理地安排相关假期,不得有所遗漏或违背。
倘若遇到特殊原因,例如部门工作压力过大等,需在春节期间安排加班,则用人单位务必按照法规要求,向当班职工支付不少于其基本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