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以及交通行程费用等项目,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并进行支出;
其次,对于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所享受的权益,应该由所属雇主每月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其中包括一次性的个人工资本金额度为7个月的基本工资额度;
再者,对于属于职业病类别的工伤案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应当由雇主进行负责;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本人工资”,实际上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水平。
如果本人的工资远超过当地社会劳动者平均工资的300%,那么将按照当地社会劳动者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计算;
然而,若本人的工资水平低于当地社会劳动者平均工资的60%,则应按所在地社平工资的60%来进行核算。
此外,关于受害人身心残障程度或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需参考所在地一年中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进行评定,自受伤后起计算至20年现阶段为止。
然而如果受害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每增加一岁,减一年的赔偿期限;若达到75岁及以上年龄段的话,受害人最终只能得到为期5年的残疾赔偿款。
但对于既能提供实际收入又未因此带来明显下降(或者虽然有残障却造成严重职业妨害,影响到劳动者正常就业)的受害人,可以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额度。
至于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即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亦或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乘以20年,紧
接着再乘以百分之十的比例系数计算得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