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整个企业集团的结构性特征,该公司需对其附属分支机构所涉及的债务承担起直接的清偿义务。
然而,如果作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并未获得相应的法人地位,而是以自身名义进行各类民商事活动时,由此引发的负债,将由母公司依实际情况加以承担。
此外,考虑到其组织架构,分公司并不具备独自的主体身份和对应的法人财产,因而其实施有效控制下的财产实际上归属为母公司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