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是周六日连续请假休息的情况发生,那么在此期间所累积的病假天数将被视为正常的累积周期;关于病假的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从员工进入带薪休养时期开始,将其在规定期限内的所有病休工时而进行累加,当累积病休工时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时即可视为医疗期满;对于连续病休的状况,则将这些假日也包含在病休日之内计算。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