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窗口查询:
参保人可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及
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的工作人员窗口,使用自助查询机进行详尽的查询操作。
2.在线查询:
登录所在地区对应的官方网站,在登录后在相关页面中查询
个人社保信息。
3.电话查询:
拨打国家设立的12333电话咨询平台,根据语音导航提示进行查询。
具体流程如下:
1.社保局查询:
市民若对自身社保账号不了解,可携带身份证前往各区县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办理及查询。
2.网络查询:
民众可以通过上网登录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网站或
社会保险业务网站,进入“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与登录密码(此密码为您的社
保证编号或是身份证号码),便可浏览并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
3.第三方查询:
市民可通过关注当地社保局公众号或者访问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途径
查询社保缴纳基数基本概念。
根据现行
法规,社保缴纳基数即员工在特定社保年度内应支付的社会保险金额的计算基础,该
工资基数额将以职员在上一年度
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所得的月度平均
工资、薪资税项为准,是决定社保缴纳金额的关键指标。
同时,由于工商年度已固定,社保缴纳基数也随之锁定,因此每年的二月至五月就是在下一个结算年度申报社会保险基数的法定时段。
值得注意,社保缴纳基数设定了一定范围的上下限。
上限为:
薪水高出上一会计年度全职职工平均工资算术平均值的300%之上的部分不得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而下限则为:
如工资金额未能达到上一会计年度全职职工平均工资算术平均值的60%,那么社会保险基数便应当以该平均值的60%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