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贵方在搭乘呼叫专车过程中不幸遭遇
追尾事故,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您可以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误工费用的索取与索赔:
首先要明确误工时间,这一时间应当以您所接受救治的医疗部门开具的证明为准。
若您因意外受伤引发持续性的误工现象,该误工时间可推算至残疾鉴定前一日为止。
其次,要对误工费加以精确计算;假如您拥有固定收入来源,则误工费需依照事实上缩减的收入数额进行核算。
如您并未固定收入来源,便应参考您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估算。
若是未能提供您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有效证明,也可以参照被告所在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近似行业在过去一年度内职工的平均
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关于索取误工费用的相关法律依据,请查阅《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七条条款,其中详细说明了具体的测算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