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狱中的经历乃永久性记录不可消除者。
倘若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其年龄尚未达到法定成年标准之时,将会面临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戒。
然而,在此情况下,关于该犯人家属及其自身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在封存之后,除了司法部门因特定案件需求或具有明确法律支持的特定情景之外,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体泄露。
关于拘留是否会产生案底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境来进行分析和考量。
首先,拘留可以被划分为刑事拘留以及行政拘留两类。
如果只是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而最终并没有进行法庭审判,那么也就不必过于忧虑有关刑事案件的档案纪录问题。
其次,如果是由于触犯行政法规而遭受行政拘留的话,那么也不必过分担心案底的存在。
事实上,案件的档案纪录只会在法院对被告人的罪行进行判罚后才会产生,而且拘役也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手段,与其息息相关。
只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同样不需要过于担忧案底的存续问题。
但是,如果遭遇到的是刑事拘留,且案情清晰,证据确凿,并且经过法院仔细审议并作出判决后,那么便会产生案底纪录。
这对于未来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职业生涯而言,可能会产生相应的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