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款详细阐述了手指离断法定停工留薪期的相关事宜:
1.停工留薪期间的长度主要依据工伤员工的手指受损程度而定,因不同手指部位的离断,其所需的休养时间也不尽相同,因此需依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讨论。
例如,若左手中指末节发生粉碎性骨折,停工留薪期大致为两个月左右,但这需要医生开具相应的医疗证明。
2.如遇伤势严重或情况特殊等极端状况,可经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后加以适度延长,然而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待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止发放原先享有的待遇,并遵照本章节所列之相关规程享受伤残待遇。
如工伤职工于停工留薪期满之后尚有康复需求者,则可继续享有工伤医疗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