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除非道路上设有明确的禁止掉头标记或者专门的掉头指示灯,否则机动车在确保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受妨碍以及自身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无论何时都可以进行掉头操作。
因此,我们需要关注具体路口的交通标志以决定是否可以在左转车道进行掉头。
以下是允许掉头的几种情形:
首先,若在左转车道行驶并且没有设置额外的掉头灯,而且尚未超过停止线,同时路口为虚线状态,那么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即使遇到红灯也同样可以进行掉头,但需注意避开其他通行的车辆;
其次,若是在左转车道行驶,当车辆还未超出停止线,此时路口中心隔离设施若设有专门的掉头通道,那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即使遇到红灯也可以进行掉头,但仍需注意避开其他通行的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