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二手房屋过程中,发现漏水现象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修复和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根据现行法规的明确规定,只要经过合理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消费者便具备了解除该交易合同的法定权益。
不过,作为买卖双方,我们仍应该优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这一问题;若协商无果,亦可诉诸于相关司法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指出,住宅漏水无疑属于房地产买卖中的质量缺陷范畴,但其严重程度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缺陷仅为普通质量问题且并不影响主要设施的正常使用,那么买方通常无法直接选择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