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已经作出裁决的案件,都会确保在六个月内得以履行和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法院所做出的裁决,其效力的维持期限为两年;但若在此期间内,被申请人未能按照裁定执行的话,申请人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异议并申请强制执行,以期加速此事的处理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