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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不予立案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不予立案的情况,其具体条件为涉案当事人未满十四周岁。依据法律规定,当执法人员判断存在涉嫌犯罪且必须予以刑事追责的事实时,即应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作为立案的先决条件。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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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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