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若被继承人订立了明确的遗嘱并将遗产指定由其外甥全权继承,那么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该外甥便有权依法继承相应的财产权益;其次,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不幸早于被继承人离世,则可由他们的子女代为行使继承权,也就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该外甥亦能得以代位继承。然而若是不完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之一的话,那么该外甥就无法获得遗产的继承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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