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处理策略如下所示:作为
购房者,您应依法积极行使催告权,促使开发商尽快完成交房事宜,同时对于因
逾期产生的损失也应有明确请求。如您在催告期结束后的第三个月之内仍然无法取得房屋,且开发商亦未能提供合理合法的解释,那么此时您便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解除
购房协议,以维护自身权益,向开发商申请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