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败诉方的您需要了解的是,诉讼费用乃为您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须向人民法院支付或耗用的费用之总称。这项费用主要包含了五个方面——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等。其中,案件的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缴纳给法院的费用;而涉及到诉讼审理阶段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则通常视为您应负担的支出。对于房地产案件所涉及的诉讼费用,通常也是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先交付。至于普通的民商事案件,当审理程序结束之际,败诉的一方当事人便需承担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