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买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其催促,并与开发商协商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此外,买方亦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此项合同义务。如在给予卖方三个月的催告后仍未收到回复或完成相应义务,买方将有权利撤销或暂停合同的履行,并让开发商业主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