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企业而言,设立分支机构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包括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随后便可领取到专门为分支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这个过程就如同赋予了它生命一样至关重要。
然而
值得注意的是,分公司并未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所承担的所有民事责任都将由其所属的母公司来共同负担。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需要得到总公司印章的承认与许可。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