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强奸罪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此类案件中受害人并无撤销起诉的权限。
然而,若受害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当时并非实施了强奸行为的话,这并不意味着撤诉成立,而仅仅表明事实得以明确。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存在诸如被告人身亡、调查结果显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等特殊情由,否则便不会出现撤案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被害人提出何种请求,只要警方已经对该案件进行刑事立案,那么他们就会继续展开调查,因为刑事案件是否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不完全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愿意主张刑事追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