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其配偶而言并无直接影响,然而却对作为持卡人的您自身产生诸多负面效应。
自逾期之日起,发卡银行将按照万分之五的比率扣除逾期利息;逾期时长超逾三天的情况下,拖欠行为需被纪录至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之中,从而在个人信用档案中留下不良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