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土地划分成了四个不同的区域类别。
第一类区域内,水浇地的补偿标准为每亩54868元;而旱地的相应补偿标准则是每亩44704元。
对于处于其次的第二类区域而言,其水浇地的补偿标准定为每亩39952元;同样,旱地的补偿标准则被划定为每亩31680元。
在最后的第三类区域里,旱地的补偿标准被划定为每亩24380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