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子公司并不承担母公司相应的债务职责。
因为分立子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所承担的民商事责任将由母公司承受。
具体来说,公司必须以自有全部财产偿还清公司所负之债务。
若总公司的资产无法足额抵付其所欠债务时,此时便可径直以分立子公司的资产作为清偿之资金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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