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实现居民养老与职工养老的整合搭配,因为两者所具有的特性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其中之一为支付性,即参与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另一种则是非支付性的,也称为社会福利,这类保障措施通常由政府提供,无需参与者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以职工养老保险为例,其性质属于支付性,参保人员或单位需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保费,待到某些特定期限(如退休年龄)后方可享受到应有的退休金或其他保险待遇。
然而,居民养老保险则属于非支付性,或者说是社会保障性质的保险,其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及其他专项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