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房产存在质量缺陷之情形,首当其冲需要确认所涉房产是否仍处在适用之房屋质量保证期限之内。
在此期限内,对于房产所显现出的任何质量问题,都可以径直向当地的建筑工程品质监督管理单位投递投诉报告。
若问题已经呈现并且在保证期限之内,首先要寻求与开发者对问题进行友好协商以求解决之道。
另外,在发现问题后,必须尽快向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送请他们对现场进行检验和备案记录。
至于对质量问题的技术评估工作,则须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来负责执行。
《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